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清市第三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清市第三医院污水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清市第三医院污水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X[GK]2019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021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清市第三医院
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35号
联系方式:王健 138050360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黄 0591-8370215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489号6#楼整座2层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合同包 |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限 |
简要技术要求 |
最高预算总价(元) |
保证金(元) |
1 |
1-1 |
福清市第三医院污水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
3年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380000 |
76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①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c.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②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的声明函。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未提供书面声明的,投标无效。4、①投标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②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非投标专用章或业务章等,以下同),并有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30日 17:30 至 2020年01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489号6#楼整座2层01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489号6#楼整座2层01室)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报名时应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489号6#楼整座2层01室)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