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 2025年度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JLXZB[CS]2025026)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报价。
二、项目基本情况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1 |
协助抽查检查、开展第三方评估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2025年8月1日-2026年3月31日) |
协助抽查检查、开展第三方评估,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
70000 |
70000 |
1400 |
2 |
协助开展会同 审查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2025年8月1日-2026年3月31日) |
协助开展会同 审查,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
70000 |
70000 |
1400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2资格标准: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磋商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9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10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最多允许2名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①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11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2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合同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即: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资格承诺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未提供承诺的部分则须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材料。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07-10 09:30:00】到【2025-07-16 17:00:0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
磋商文件(纸质或电子)每套200元,若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磋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获取磋商文件(办理报名手续)事宜 :
- 获取磋商文件事宜联系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0591-83702156 电子信箱:fjlxzb177@163.com (注:非磋商文件获取事宜,请联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务必先电话联系夏女士0591-83702156。按照本项目相关网站上发布的磋商公告提供的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获取磋商文件费用至代理公司账户,同时将①转账底单截图(须加盖公章);②《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编辑完整(详见磋商公告附件或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须加盖公章)。上述2项材料发邮件至电子信箱fjlxzb177@163.com。获取磋商文件及服务费缴纳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银行账号:651859664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07-21 09:30】(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5-07-21 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2号楼3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温馨提示:由于交通拥堵,务请注意留足送交文件途中所需时间,避免迟到。】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07-21 09:30】(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2号楼3层)
七、其他
1.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补充),代理机构将通过(1)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cjg.fuzhou.gov.cn/);(2)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fjlxzb.580bysj.com/)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8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1-22032058
2、代理机构: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2号楼3层
联系人:林晶晶、胡筱茜
联系电话:0591-83702156